一、概述

人类对于未知事物,往往充满了好奇心。而有时这一好奇心,也会体现在对于“未知的人”上。不难发现,很多年轻的占星学求测者,往往希望能有高手,可从求测者自身的本命盘入手,推导出其未来配偶或子女的各方面基本情况。

事实上,若从占星学的角度看,“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”之说也颇有道理。若能找到某种规律,确实可以从任何人的本命盘入手,分析出此人的父母、兄弟姐妹、配偶、子女等主要近亲属的性格、外貌、职业、学历、婚姻、家庭背景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。

然而,现代占星学对此甚少谈及,古典占星学典籍中,对此也很少有比较详尽的阐述。国内虽已有杨国正和子辰两位占星学大师,悟出了“看六亲”真诀并开班传授,但我因囊中羞涩,无缘拜师学习,也更无其他途径可以窥探两位大师所传真诀。

所幸典籍中对此还是留有一些线索的。例如,在《Christian Astrology》一书中,William Lilly除了介绍卜卦时所用的转宫法外,还曾提及一种由Regiomotanus传授过的方法:对于男人,若其出生在昼间,则当其本命盘上,太阳不在4或10宫头时,可将太阳所在位置作为父亲本命盘的上升点,以等宫制方式,每隔30度为一宫,依次顺布十二宫位,即可推算出此人父亲的“象征本命盘”。

经我个人结合实例反复研究后,发现其所言虽较片面,但其基本思路是可用的。若加以修正及补充,是可以形成一套较完整的“看六亲”思路的。虽不敢班门弄斧,但念及野人献曝能有益于同好,故以下我将予以简要介绍。

二、基本方法

“看六亲”所依据的基本方法是以“转宫法”找出当事人的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,大致如下:以当事人本命盘上,某相应六亲的象征宫位或自然象征星所在宫位,作为该六亲的1宫,依次顺布12宫位,推算出一个“象征本命盘”,再将该“象征本命盘”视作当事人此六亲的真实本命盘来解读,即可推导出当事人这一六亲的基本情况。

此处有两条重要注意事项:

1)若以四分仪制来排盘,则经常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。建议用整宫制来排盘,准验率高且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。 :不过lilly使用的并不是整宫制。

2)若能搜集到当事人该六亲的实际出生时间及地点,并以此来起盘,进一步将其与从当事人的本命盘上所推算出的该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作对比的话;则不难发现,两者在星曜位置上,往往相差甚远;但这一差异并不影响“看六亲”的准验,所推导出来的该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,只是取其论断结论能与实际情况相符即为准验。

三、六亲象征宫位及自然象征星

以William Lilly在《Christian Astrology》一书中,谈及本命盘实际论断经验时的内容来看,主要有如下对应关系:

父亲:4宫、太阳(昼生)、土星(夜生);

母亲:10宫、金星(昼生)、月亮(夜生);

兄弟:3宫、火星;

姐妹:3宫、月亮;

丈夫:7宫、太阳、火星;

妻子:7宫、金星、月亮;

儿子:5宫、木星;

女儿:5宫、月亮、金星。

然而,据我个人经验,尚有数点要说明:

1)论父母时,父亲或母亲可以是4宫或10宫,其对应关系并不固定,需据本命盘实际情况来判断。

2)论父母时,“昼日夜土”或“昼金夜月”的对应关系也并不固定。

3)论兄弟姐妹时,其他典籍上,除火星和月亮外,也将太阳、土星、金星、水星等列为可能的象征星,其中金星对应姐妹,太阳和土星对应兄长,水星对应弟妹,我对此尚无充分验证。

4)月亮是否能对应女儿,我尚不太肯定,但据一般原理来看,但凡女性亲属,皆可以月亮或金星来对应。

四、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的确定

据我个人经验,一般可用如下方法确定当事人的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:

1)首先,找出能对应该六亲的所有可能的自然象征星及象征宫位,分别将其所在宫位作为转宫起始位置,顺布12宫,得出所有可能的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。

2)注意各个可能的六亲“象征本命盘”中,所反映出来的信息,能否与当事人本命盘中的相应信息“保持一致”,如一致则予以保留,如不一致则必须予以排除。

说明:从当事人的本命盘的角度看,该六亲所体现出来的一些重要情况,必须能从当事人的该六亲的“象征本命盘”中,找到相应的合理解释,如此方为“保持一致”。两者实际只是从不同角度来看待同一问题罢了。一般可从考察当事人与该六亲的关系入手,但不局限于此,可视具体情况灵活运用。

3)一般来说,经上述步骤排除不吻合的情况后,能找到某一个合理的自然象征星或象征宫位,以其所在宫位作转宫,即得出该六亲的“象征本命盘”,从而据此论断该六亲的情况。

4)假如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自然象征星或象征宫位,则很可能当事人并无该对应的六亲。

说明:虽不可能“没有父母”,但存在亲生父母早逝或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情形,此时采用“难以发挥正面影响力”的父母的自然象征星或象征宫位,以此为基准来论父母。至于说“无兄弟姐妹、配偶或子女”的情形,则完全是可能的。

5)假如能找到多个合理的自然象征星或象征宫位,那么很可能会有多个该对应的六亲,但两者在数目上并不一定相等。

说明:除了可能有多个兄弟、姐妹、儿子、女儿或配偶外,也可以在亲生父母之外,另有继父母、养父母、干父母等,所以出现此种情形完全是可能的。可象征某一六亲的自然象征星及象征宫位,即便都能采用,其总数也不过2-3个,而实际有超过2-3个的兄弟姐妹、配偶或子女的情形,也并不罕见,故显而易见,不必苛求两者数目的完全一致。

6)但即便只能找到一个合理的自然象征星或者象征宫位,也不能完全排除不会有多个该对应的六亲。

说明:当事人可能有多个兄弟、姐妹、儿子、女儿或配偶,都是同一类型的人,故不能完全排除此种情况。

7)一般来说,采用自然象征星的几率更高一些,但也有一部分情况需采用象征宫位。

五、适用范围

1)此方法适用于任何当事人。

2)除父母、兄弟姐妹、配偶及子女外,其他所能看出的亲属的范围是:继父母、养父母、干父母、继子女、养子女、干子女、与当事人有抚养或被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、结拜兄弟姐妹、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、有实际同居关系的情人等等。

3)其他亲属,若其与当事人的上述亲属成上述亲属关系:据其社会关系,能从当事人的“父母、兄弟姐妹、配偶、子女”的相应“象征本命盘”上,找出相应的象征宫位,加以粗略了解,但推算不出其独立的“象征本命盘”。

4)除此之外的其他亲属:看不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