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宫为一般之正财、薪水收入、动产 四宫为不动产、土地、房屋、或为祖产 五宫为股票、投机、赌博之偏财 八宫为配偶之财、遗产、他人之财、合伙之财 十一宫为福禄之财、为人气之财、为事业之财

△西元二世纪Vettius Valens论财以 1.昼日夜月所落星座之三分主星所落之角续果宫 2.福点的定位星落于福点之特殊宫位

△判断财富除依照<特殊描述法>外,以一般描述法则以二宫星、二宫主、二宫神为主要判断依据,依照其象徵行星的本质旺弱与附属力量来判断得财或失财之机运。

△财征星如为先天吉星或后天吉星,则获取财富是以正途合法手段,如是凶星则可能是非法手段所得。

△如财征星落在一、二宫则为青年时期得财,十、十一宫为成年时期得财,七、八宫为中年时期得财、四、五宫为晚年时期得财。

△财征星运行速度快,或外行星东出、内行星西入,则得财早而快,运行速度慢,则得财晚而慢。

△财征星则以其星性判断从何来源得财,例如金星为艺术、财经,木星为宗教、学问、贸易,土星为农作、採矿、土地。

△喜日月与财征星或福点有吉相位。

△喜财征星会合吉祥之恒星(如轩辕十四、角宿一)。

△喜月亮木星本质强旺,且各自落在一、二宫内。

△财征星与四宫相关,可得祖产。

△忌月会土于角宫内,尤其夜生更忌。

△忌财征星本质落陷、附属力弱。

<译天文书>第十二门 说财帛福禄
1、二宫及二宫主
2、木星
3、福点及其定位星
4、财富点及其定位星
5、1~4有力强旺与命宫或命主吉相,有财易得,凶相虽得财甚艰难。无相位则无财,求亦不得。
6、1~4有力强旺者,前后又有吉星拱夹、日月吉相,广有财禄。
7、强旺有力之星与及福点之强旺主星有力,又有吉星吉相,极为有财。凶星凶相则贫贱求财不得。
8、土星与福点吉相,又得木星相助,得父祖遗产、或不谋而得。
9、日或月在阳宫,又在始宫,昼生太阳在地平上,夜生太阴在地平上,有星拱夹或吉星在始宫交角,至富极贵。
10、日月在阴宫,又在果宫,逢凶星凶相或拱夹,则至为贫贱。
11、第一、二等恒星在四角点上或在日、月同度、或在福点同度,主大贵大富。

<天步真原><财帛>
财帛照星第一是福,要在四角或地平上或十一宫或九宫,若在地平下或三宫六宫,或在日光内,不能作财帛照星。其次财帛照星取二宫并二宫主星,但二宫不作大财帛,大财帛要福。